有市场就会有品牌,有品牌就会有广告需求。不管广告形态如何变化,广告依旧是帮助品牌与用户沟通的桥梁,深入人心的广告更是品牌触达消费者的首选利器。
广告公司跟品牌合作的传统模式,是基于品牌的需求,策划小组脑暴创意,输出内容,给品牌方一个营销全案,一个内容或者是多个内容,由广告公司寻找媒介投放,赚取中间差价。而随着媒介价格的日益透明,品牌方基本上可以拿到所有媒介渠道的投放价格,包括实际执行价,对于品牌方来说,他们缺少的是传播力和影响力姣好的品牌创意。
在不少行业,广告营销已经要求“品、效、销”三体合一。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对渠道的投放,开始注重效能,不仅要求数据好看,还要有不错的带货能力。但事实上,品牌接触到的能够保证传播效果的广告公司可能很多,但是能够保证销量转化的广告公司绝对很少。这个问题首先在于,广告公司的品牌传播数据可以通过各个平台直接看到,但是带来的转化却难以通过单个平台去监测到。
因此,广告市场的需求不会变少,只是广告告知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传统广告公司的优势正在消失,MCN的出现是广告行业优胜劣汰的结果,MCN势力的崛起势必会淘汰掉一些相对来说业务能力不太好的中小型广告公司,以后的MCN机构,也绝对不会是单纯的博主签约、孵化,内容生产,渠道分发的业务形态,他们会有更多的服务来满足广告主在品牌策略,竞品应对,获客拉新的需求。